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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河南化工》来稿要求
一. 来稿应层次清楚,论点明确,叙述清晰、准确,文字精炼,数据可靠。标题层次编排按序节、序码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。技术类稿件以4000字为宜,综述、专论文章不超过6000字。属基金项目的请务必注明。
来稿请附100~200字的中、英文摘要及英文题目;3~6个中、英文关键词,摘要内容包括文章涉及内容、目的、方法、重要结果和结论,文后请附作者简介及联系电话。
二.来稿请用打印稿,字体以四号字大小为宜。图表应尽量简洁,有图序、图名及表序、表名。采用SI(法定计量单位)制计量单位及符号。容易混淆的英文、希文、俄文字母应注明文种,各种符号的上、下标要清晰标注,化学反应式、结构式、计算式要缮写清楚,标点、符号均占一格。
三.应用技术类来稿请附单位推荐、评价意见;属于科研开发、研究报告等内容的,需经作者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。所有文章文责自负。
四.参考文献使用顺序编码体制,选主要的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列出,用方括号标于引用处右上角。依据GB7714-87,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应执行下列格式:
4.1专著
序号作者.其他责任者(如编者、译者).版本.出版地:出版社,出版年.页.
4.2期刊
序号作者.文章名.刊名,年,卷(期):页.
4.3报纸
序号作者.文题.报名,年-月-日(版).
4.4专利
序号专利申请者.专利文献种类,专利号,年-月-日.
五.稿件处理
依据著作权法,本编辑部对来稿有权删改或节选。来稿一般不退,望自留底稿(另有约定者除外)。6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的,可自行处理;请勿一稿多投;来稿一经刊用,即付稿酬,优稿优酬。
地址: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 邮编:450052
电话:(0371)67712879 传真:(0371)674465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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